索引号: | 11370600MB282410XX/2021-00510 | 关键词: | 社会信用体系 领导小组 | |
成文日期: | 2021-09-16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 |
发文机关: | 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有效性: | 有效 |
昆嵛山保护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关于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21-09-16 访问次数:
昆嵛山保护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关于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烟昆管办发〔2020〕24号
昆嵛镇,区直各部门、单位,市属以上驻昆单位,昆嵛山林场办公室:
为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根据烟台市社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昆嵛山保护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戴德传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曲振春 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局长
成 员:杨 林 区自然资源和科研宣教服务中心副主任
尹 利 区党群工作部二级主任科员
孙 顺 区财政评审服务中心主任
徐 菊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曲豪杰 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丛旭明 区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谭德波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薛 涛 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科员
于豪伦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冯 帆 昆嵛山林场办公室科员
社会信用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曲振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相互支持,认真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
政策解读:http://kys.yantai.gov.cn/art/2021/9/16/art_45202_2901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