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5903113504/2021-00334 成文日期 2021-11-30
发布机构: 昆嵛山保护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件解读】烟昆管发〔2021〕4号《关于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解读

日期:2021-09-16  信息来源:昆嵛山保护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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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解读

为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根据烟台市社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昆嵛山保护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戴德传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曲振春  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局长

 员:杨  林  区自然资源和科研宣教服务中心副主任

 利  区党群工作部二级主任科员

 顺  区财政评审服务中心主任

 菊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曲豪杰  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丛旭明  区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谭德波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涛  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科员

于豪伦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帆  昆嵛山林场办公室科员

社会信用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曲振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相互支持,认真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2021年9月16


《关于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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