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5903113504/2026-103215 成文日期 2026-10-22
发布机构: 昆嵛山经济发展局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昆嵛山保护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指南

日期:2026-10-22 15:18    信息来源:昆嵛山保护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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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对资金项目实施管理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一、衔接资金支持重点

(一)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

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整合发展,统筹支持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手工业,并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

(二)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

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允许适当安排资金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内道路、桥梁、排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

(三)统筹支持促进增收的其他相关领域。

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雨露计划,孝善养老,走访慰问,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

    二、项目支持对象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支持对象主要为:支持所有村庄的建设,重点向脱贫村、重点帮扶村、有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的村倾斜。

三、项目入库程序

(一)村级项目

1.村申报。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确定申报项目,编制立项申请书,在村内公示后上报至乡镇。
    2.乡审核。乡镇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
    3.区审定。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乡镇报送项目的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经公示无异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

(二)镇级、区级项目

镇级、区级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征求相关村意见后,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并在相关村进行公示后,报送区乡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
    具体程序:申报入库区级项目经乡级政府会议审核,申报入库乡级(县级)项目经项目覆盖村会议研究同意并在村内公示、报县级报告、县级论证评审意见、县级审定意见、县级公示、县级公告。

四、工作要求

(一)请昆嵛镇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提报项目申报入库,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2027年实施计划。为加快项目建设,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谋划要精细,项目建设内容要准确,项目图纸、预算要由专业机构出具,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因政策变化等除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变更的,要按程序报批。

(二)所报项目要符合当地实际,具备实施条件,产业项目要能够持续稳定产生经济效益,所有项目要符合土地、环保等方面的要求。项目所占土地性质不明确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纳入项目库。

(三)要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按照《山东省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参考模板》要求,整理并留存好镇村相关档案资料。

 

昆嵛山保护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