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5903114067/2024-00161 关键词:
成文日期: 1712505601000 发布日期: 1712764801000
发文机关: 昆嵛山保护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烟昆管办发〔2024〕9号 统一登记号:
公文种类: 通知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政务公开
标题: 昆嵛山保护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嵛山保护区2024年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昆嵛山保护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嵛山保护区2024年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昆嵛山保护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昆嵛山保护区2024年支持中小微

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烟昆管办发〔2024〕9号


昆嵛镇,区直各部门单位,市属驻昆单位,昆嵛山林场办公室:

根据《烟台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烟政办字〔2023〕27号)工作部署,结合保护区实际,特制定《昆嵛山保护区2024年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昆嵛山保护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昆嵛山保护区2024年支持中小微企业

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昆嵛山保护区2024年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

一、丰富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贷产品大力推行“信易贷”,建立“信易贷”重点企业白名单,向金融机构推介,使信誉度高的企业可以优先从金融机构获得信贷和贷款利率优惠。通过“信易贷”平台获贷的小微企业,在授信额度内贷款到期归还前出现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的,由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缓释或风险补偿金进行纾困。(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

二、免费开展创业培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不定时开展创业培训,培育群众创业意识,同时提升创业者的创业能力,通过培训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

三、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按照统一质量标准,酌情提高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奖励小微企业满负荷生产。对2024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企业,给予2万元财政奖励。对2024年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际营收同比增长10%以上的生产加工企业,给予5万元财政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

五、支持企业晋档升级,对全区生产加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奖补。对小微企业上一年年销售收入进行评定,对符合条件的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企业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奖补资金。对生产加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奖补,申报年度内购置设备、软件投资5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5%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

六、开辟“助企服务绿色通道”。建立“保姆式”涉企服务制度,开辟“助企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确有紧急需求需要帮助的,与企业服务专员协调各业务单位提供“上门办”“加急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区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

七、深化行政审批、登记注册便利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实行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勾选、住所信息自主承诺“三个自主”。推行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材料齐全马上办”“下班时间延时办”“节假日上门预约办”等超前服务措施,免费为新开办的企业赠送印章。(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区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

八、加快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准入准营。全面实施准入准营“一件事” 改革,分批推动高频行业证照集成办理,实现“准入即准营”。支持个体商户营业转让,通过变更经营者、延续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等方式,满足群众个体工商户转让实际需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区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

九、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和能力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允许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歇业备案。(责任单位:区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

十、助力优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开辟“个转企”登记绿色通道,放宽“个转企”登记绿色通道,开展证照联办、并联审批,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允许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支持转型后的中小微企业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标、专利,认可转型前获得的荣誉。(责任单位:区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

十一、实行“双随机+信用”监管。对信用水平高、风险水平低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或采取零打扰不见面的网络抽查。对经营地址失联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办理信用修复时可以用信用承诺书代替实地核查;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依照首次不罚的原则不予罚款处理,补报年报后提出申请予以信用修复,没有提出申请的每年7月1日后予以批量信用修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区资源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十二、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践行服务型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柔性执法和“两轻、一免”(依法从轻、减轻和免于处罚),实行行政指导与严格执法相得益彰,提升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区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

十三、组织领导。依托区涉企服务工作专班,负责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日常调度和推进工作。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落实工作举措,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其健康成长、高质量发展。

十四、资金保障。区财政预算20万元作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申报奖励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政策向涉企服务工作专班提出申报,由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等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政策兑现评审细则并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评审认定,经公示后按程序报区工委管委批准兑现。(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

十五、附则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申报企业必须是在昆嵛山保护区内注册、诚信合法经营且当年没有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无破坏环境和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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