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0 09:04:4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烟台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网站(https://kys.yan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昆嵛山保护区工委管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昆嵛山保护区昆嵛山路1号,电话:0535-4693378,传真:0535-4693322,电子邮箱:kysglwyhbgs@yt.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昆嵛山保护区管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和保护区工委管委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突出服务意识,统筹公开渠道,加强监督保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努力为群众提供满意的信息服务。

(一)加强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90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971条,政策解读3条,会议解读9条。专题维护数量3个,新增专题1个。本年度共收到网上民声4条,其中公开4条,均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安排专人每日登录系统查看依申请工作办件,并注意查收有无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其他形式收到的依申请办件。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推进政府信息管理。跟进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发布省市政务信息。更新《昆嵛山保护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等要求,并按时限要求督促提醒责任单位更新信息。加强文件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

(四)优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优化完善网站页面和栏目设置,及时更新栏目内容,推进政务公开事项落地见效。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督促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及时更新信息,结合昆嵛山实际,推送与生态保护、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政务信息、重要政策及解读信息。清理注销政务新媒体账号3个。

(五)持续加强监督保障。区管委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批示,强调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要求各公开责任单位逐项落实问题整改情况,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有着落、整改有回音。做好网站的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针对链接失效、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组织各部门单位参加市级政务公开培训,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议,提升业务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考核。昆嵛山保护区工委管委办公室配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2名(新增1名),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列入财政预算,落实资金保障。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队伍能力水平有待提升。部分部门单位政务公开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点》学习理解不深不透,业务不够熟练。二是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质效不高。部分部门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单位存在较长时间不更新信息问题,信息发布质量和时效仍需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人员参加市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为政务公开人员开通培训账号,提升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组织召开全区政务公开培训会议,要求部门单位聚焦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紧盯关键环节,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政务公开。

二是加强督导考核。每月对照政务公开目录,对政府网站各栏目信息公开频次进行检查,结合上级系统反馈,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更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考核,对未按要求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政务网站栏目、政务新媒体未按时限要求进行更新,错敏词整改不及时等情况,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昆嵛山保护区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昆嵛山保护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围绕中心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策精准公开、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公开监督保障等进行明确要求。结合昆嵛山保护区实际,重点围绕生态保护修复、森林防火、普惠民生等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每月调度法定公开内容维护更新情况,每月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人大建议1件,为“关于建设昆嵛山植物园的建议”(主办),政协提案4件,分别为“关于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内涵,倾力打造昆嵛文化高地的提案”(主办)、“关于深入挖掘昆嵛山文化,构建烟台文化符号的提案”(主办)、“关于整合昆嵛山综合资源、打造山东文化名山的提案”(分办)、“关于大力提升昆嵛山区域旅游质量的提案”(主办),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并按要求在昆嵛山保护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昆嵛山保护区在政策研究过程中认真参考。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举办政府开放月促营商环境提升。邀请企业、农村合作社、群众代表走进政务服务大厅,体验机关办事流程,听取建议意见。同步开展政策解读相关活动,为群众和企业“面对面”提供扶持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的各项奖补措施,向农业生产经营业户介绍“齐鲁富民贷”的特点优势、业务办理流程等重要内容。开展座谈交流相关活动,面对面沟通回应代表关注的各类民生问题。

二是“线上+线下”促环保意识提升。充分利用国家森林公园景区资源、科普路径和森林文化博物馆等室内展馆,组织线下4次自然教育体验活动和20次自然观察活动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发布原创科普文章和视频141篇,不断增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数据统计需说明的事项: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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