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管理的通告

日期:2021-01-29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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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确保您和亲友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建议您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提前报备行程。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昆。烟台市域外来昆返昆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所属村居(单位)报备。昆嵛山林场、昆嵛镇、各村居严格落实责任,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二、提前核酸检测。依据国务院印发的《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①跨省份返乡人员;②来自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区域返乡人员;③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必须持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返昆。返昆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并在返昆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采样点见附表)。以上人群如未持有7日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第一时间到集中服务点贝壳酒店(工商大街629号)进行登记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具前在服务点等候。国内重点地区的返昆人员,在抵昆后立即由属地乡镇(单位)组织到牟平高铁站换乘中心的采样点采样检测。对拒不配合执行防疫政策的人员,将进行劝返或强制隔离。

三、规范诊疗流程。返乡人员要自觉配合村居(单位)管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做到“三要两不要”:要主动到村庄(单位)登记,接受管理。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要主动向医生说明情况,配合就诊。不要自行用药,避免贻误治疗。不要隐瞒病情,据实报告情况。

四、对谎报、漏报、迟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同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昆嵛山保护区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报备咨询联系电话:

昆嵛山林场办公室:0535-4693442

昆嵛镇党政办公室:0535-4693606

发热门诊联系电话:

滨医附院南院区发热门诊:0535-4770754

牟平区中医院发热门诊:0535-3398809

核酸检测采样点

采样点名称

开放时间

龙泉镇中心卫生院

8:00—10:30

莒格庄镇卫生院

8:00—10:30

玉林店镇卫生院

8: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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