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来昆人员进行诊疗隔离相关费用的通告
关于境外来昆人员进行诊疗隔离相关费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根据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有关要求,现将我区集中隔离相关费用通告如下:
一、关于诊疗费用
1.境外来昆返昆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确诊和疑似患者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2.境外来昆返昆人员在医疗机构留观期间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按照规定予以支付。
3.境外来昆返昆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商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应按合同及时支付。
4.对于境外来昆返昆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行医疗救助。
二、关于隔离费用
1.对来自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入境来昆返昆人员,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个人支付。
2.我区集中隔离场所设在昆嵛山大酒店二号楼,每日住宿费为120元标准间,每日餐费为80元。
3.对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期间与疫情防控无关的其他费用,由被隔离人员自行承担。
4.对于运往集中隔离点的交通费用,由区管委统一承担。
三、其他有关要求
境外返回人员若有虚报信息,隐瞒病情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征信系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
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