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00590311393H/2019-00187 | 成文日期 | 2019-11-01 |
发布机构: | 昆嵛山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烟台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19-12-17 访问次数:
一、背景及过程
为全面推进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烟台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局内各科室、单位意见,现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
二、内容解读
《办法》共包括八部分内容,具体为:
(一)总则。包括《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办法》的适用范围、划分方法。
(二)职责分工。 包括业务主管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职责和审计部门职责。
(三)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的定义和工作要求。
(四)绩效目标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的定义、编制、审核、批复下达、调整。
(五)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包括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的定义和工作要求。
(六)绩效评价管理。包括绩效评价的定义,绩效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的内容和要求。
(七)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包括绩效结果应用管理的定义,采取的反馈整改、与预算挂钩、信息公开、激励约束等方式。
(八)附则。对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做了阐释。